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研】转发:关于召开新增列博士生导师培训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2016-10-24 10:09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导师培训是学校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完善导师岗位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新增导师了解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提高指导研究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定期举办博士生导师培训。新增博士生导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确因工作安排不能参加本次培训的,务必参加下一次培训,仍不参加培训的,学校将暂缓其招生。

请各单位将相关精神通知有关新增导师。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在线课程》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第三届中澳健康科学研究中心研讨会会议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