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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2020-11-27 15:33 李文杰  齐鲁医院   (点击量:)

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依托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国家重点专科神经外科和山东大学脑科学研究所的核心研究单元,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有:脑胶质瘤、脑血管病、神经肌肉病和变性病等。

为了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推动作用,提高我国在神经系统疾病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加强实验室与相关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实验室于20201127日启动2021年度开放课题的申请工作,支持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展开的创新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内各医院或相关院校有意从事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另鼓励在实验室研究范围内开展研究工作的,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交叉学科科研人员申报。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

3)申请人不能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工作人员,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申请优先批准。

4)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优先考虑。

二、资助年限及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的研究时间从202111日起,资助年限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三、资助方向:

课题设置需围绕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核心科学问题,需要结合脑胶质瘤、脑血管疾病、神经肌肉病和变性病的发病机制及潜在治疗靶点展开。

四、申请受理:

申请人需20201213日前提交开放课题相关申请材料:(1)《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表》(见附件,须有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公章);(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近五年来发表论文(正式发表时间在20160101日之后)全文;(4)博士学位以下申请人还需提供推荐人意见,推荐人为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寄送至: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科研楼二楼,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lyynks@126.com,实验室将根据申请课题的研究前景择优进行资助,逾期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见附件),如有违规行为,实验室有权终止课题,不再报销研究费用。

2)开放课题结题时须以本实验室合作PI为通讯作者,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在SCI收录杂志或EI收录杂志发表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如不能按期达到结题要求,本实验室有权终止课题,不再报销研究费用。

3)申请人如不能按期结题,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题,最长期限为1年,并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书,由本实验室审核批准。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0531-82169428

 

附件【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docx已下载
附件【山东省脑功能重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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