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山东大学—卡罗林斯卡医学院(SDU—KI) “国际合作与交流特色项目”的通知
2014-04-01 10:42 Chen Yuan   综合管理处    (点击量:)

医科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为促进我校医科各学院及附属医院与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之间的人员流动,支持双方合作开展医学教学、科研等各类国际学术活动,巩固和提升两校核心伙伴合作关系,不断增进医学学科整体国际竞争力,特设立“山东大学—卡罗林斯卡医学院(SDU—KI)国际合作与交流特色项目”(SDU—KI Medical Science Partnership Program)。现将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应以医学学科各学院及相关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独立研究机构为单位。

(2)合作双方要共同拟定系统、详细的合作计划书,并经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在此基础上,鼓励双方研究人员建立全面、长期的合作关系。

(3)项目总负责人为齐鲁医学部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申请的组织、规划、经费使用的签字审批。项目执行人为主管项目的教授,负责项目申请和协调工作。

(4)申请单位要结合学科整体发展规划和研究方向,重点突出整个学科的国际合作规划,并考虑项目的连续性和扩展性。

二. 申请步骤

(1))各单位将《山东大学—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特色项目”申请书》报齐鲁医学部综合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yxbzhc@sdu.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SDU-KI特色项目”字样。

(2)齐鲁医学部综合管理处地址:趵突泉校区综合办公楼610室,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63911。

(3)申请截至日期:2014年4月17日(周四)。

(4)经专家评审,入选项目将在申报截止后一个月内公布。

三.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应用于支持医学学科各单位与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的教学、科研等各类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互访人员限于教学、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其中引进境外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

(2)每个单位资助不超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超出部分由申请单位自付。齐鲁医学部根据项目合作计划与经费预算情况,拨付资助经费。

(3)开支范围应限于双方人员国际流动相关的差旅费,包括人员食宿费、津贴、城市间交通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经费支付参考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账号单列、总额控制、实报实销、超支不补”的原则。齐鲁医学部综合管理处依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具体执行计划,先期拨付预算80%至各执行单位单列“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委托专项经费”账号,项目执行完毕根据项目评估结果与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范围内拨付余费。具体执行办法参见《山东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委托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项目实施与评估

(1)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单位应与合作方商定详细的项目合作计划,明确任务、拟开展具体活动和预期目标,并认真按计划执行。

(2)项目评估:各执行单位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项目执行完毕,各执行单位须填写《山东大学院际国际合作与交流特色项目成果报告书》,连同其它相关材料报齐鲁医学部综合管理处。通过审查书面报告、调研等形式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效益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3)评估内容:合作机构间长效合作机制建设情况、合作科研项目内容及效果、合作发表成果、人员流动情况及效益、合作对学科建设的影响、合作对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合作对于团队能力建设的促进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与效益等。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

2014年3月28日

附件:关于SDU-KI国际交流特色项目申请书

上一条: 齐鲁医学部关于进行2014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3年齐鲁医院卫生技术二级岗聘期期满考核优秀人员公示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联系电话:0531-88363911    传真:0531-88382107     投稿须知 投稿信箱:yxbzgc@sdu.edu.cn

网站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