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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6-05-16 09:53     (点击: )

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委文件

山大医党字〔2016〕1号


关于印发《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

齐鲁医学部所属学院及单位:

《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业经医学部党工委2016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中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是学校党委派出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医学各学院、附属医院和医学部其它所属机构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担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齐鲁医学部党工委的职能配置,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党内事务,重大事项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支持医学部行政班子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三、领导齐鲁医学部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医学部党建规划,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医学部及所属学院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医学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医学有关干部的培养、推荐、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负责医学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开展医学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六、履行好医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七、负责医学部及所属学院和单位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医学文化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设和谐校园。

八、协助学校党委领导医学部及所属学院和单位群众组织,做好统战、离退休老同志的工作。

九、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齐鲁医学部党工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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