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后续拨款及填报预算说明的通知
2026-07-23 14:30     (点击: )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医字(2021)9号》和《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山大医字(2021)10号》文件精神,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拟于近期对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结题项目进行尾款拨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续拨款安排

     根据前期结题答辩结果,对9项重点项目、4项交叉项目、15项培育项目进行尾款拨付,经费拨款安排见附件1。

     拨款原则如下:按期结题且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延续资助按剩余经费的100%拨付;按期结题且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项目,延续资助按剩余经费的60%拨付;延期结题及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延续资助。

二、经费预算说明及跟踪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经费过程监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下一步经费预算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编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研究需要,科学合理编制后续经费使用预算,明确经费支出用途,填写附件2《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说明表》。预算编制应遵循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支出内容与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

2.提交方式:电子扫描版(命名: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预算说明)发送至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邮箱 sddxlcyjzx2019@163.com。

3.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8月10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经费跟踪管理:临床研究中心将对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动态跟踪,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三、其他说明

    1.此前延期结题的项目可向临床研究中心申请结题,截止日期:20268月31日。

    2.如有疑问,可与临床研究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媛:82165419、崔思奇:82165420



附件:

    1. 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后续拨款安排

    2.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说明表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

 

附件【附件2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说明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后续拨款安排.pdf已下载
已是首条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阶段考核视频答辩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