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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启事
2017-10-21 09:53 王真  药学院   (点击量:)

根据药学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学院办公室管理岗招聘科研秘书1人、行政秘书1人。

二、岗位职责

    (一)科研管理秘书

   1.负责学院科研及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按管理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负责科研及学科建设管理文件的撰写工作;

   3.负责科研及学科建设的档案材料整理与管理工作;

   4.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行政管理秘书

   1.负责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按管理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 负责行政管理文件的撰写工作;

   3. 负责学院档案材料整理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学院网站管理及相关电子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5. 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要求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服务意识强,具有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药学及相近学科学习背景,硕士学位;

   3. 具有良好的英语、计算机应用、文字写作能力;

   4. 身心健康,年龄30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2.行政秘书具有计算机及网络维护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邮箱(yxywz@sdu.edu.cn)。

   (二)学院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非事业编应聘笔试人员(以药学院电话通知为准),笔试人员名单将于学院网站公布。未获准参加笔试人员,我们将不再单独通知,敬请谅解。

   (三)非事业编应聘笔试将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包括计算机使用能力测试、办公能力及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网上公示。

   (四)面试合格者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学院予以聘用。

   (五)有关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请阅读《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

   联系人:王真

   联系电话:0531-88382731

 

                                               山东大学药学院

                                                2017年9月21

附件【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doc已下载
附件【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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