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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医学教授岗位聘任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6-12-27 11:58     (点击量:)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为做好临床医学教授岗位聘任工作,合理布局临床医学教授岗位,综合考虑各家医院实际情况,经2016年12月26日齐鲁医学部临床医学学科评议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学术成果和承担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教授岗位:

1. 主持国家级科研(含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教研项目2项。

2. 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首位),且符合发表论著的要求。

二、  学术成果和承担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副教授岗位:

1. 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含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教研项目1项。

2.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收录IF≥1的论著2篇及以上。

三、  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不能满足教授岗位申报条件但能满足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副教授岗位,不申报不予聘任。

四、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传染病院可不受“学术成果和承担项目”申报条件限制,从全院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中推荐3名教授岗位拟聘人选,推荐5名副教授岗位拟聘人选。

五、  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9日12:00前报送至临床医学院,逾期纳入下一年度评审。

联系人: 杨金玲

联系电话:88382085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人事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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