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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05-08 09:37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齐鲁医学临床研究重大突破,推动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按照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年度工作部署,现启动2020年度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以患者为研究对象,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病因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临床研究,不包括基础研究和动物实验。针对目前临床亟需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规范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重点资助一批具备临床应用价值且具有良好前期基础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临床研究培育项目。支持新技术/新方案的探索性临床研究等,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资助额度50/项,拟资助20项。

(二)临床研究重点项目。支持具有先进性的前瞻性多中心临床研究,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资助额度150/项,拟资助10项。

(三)临床研究交叉项目。支持医学与其他学科领域的转化应用研究,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资助额度100/项,拟资助5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山东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的在职在编临床医师和科研人员。

(二)各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

1.临床研究培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取得GCP证书,具备从事临床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2.临床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主任/副主任;省级医学专业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博/硕士生导师。具备良好的临床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

3.临床研究交叉项目。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主任/副主任;博/硕士生导师。具备医工/医理交叉合作基础(有共同申报获批的课题、共同发表的文章或共同授权的专利),获批或参与山东大学学科交叉导师创新团队者优先申报。

(三)项目的申报、组织管理等事宜请遵照《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严格执行。

(四)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限项推荐上报。对于履行审查职责不严的有关单位,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项目经费由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专项经费拨付,各项目所在单位须给予立项项目1:1配套经费支持。

(六)申报项目须获得各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书。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项目申报书截止提交时间为2020526日,逾期提交无效。请各有关单位将电子版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xbky@sd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处(趵突泉校区综合楼606)。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同年申报和参与的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合计限1项。

2.项目须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家的参与。

3.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4.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人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不完整;申请书内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六、专家评审程序

项目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具体程序如下: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红  陈慧

电话:88381089

邮箱:yxbky@sdu.edu.cn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中心

202058

附件【附件1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山东大学临床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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