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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资金-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项目2019年度申报通知
2019-07-08 08:4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相关研究,按照《山东省医学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由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资助,山东省医学会设立临床科研专项资金—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项目,现公开征集相关研究课题,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要研究方向:脐带血及脐带血相关制品治疗难治性疾病的临床科研项目。

  二、支持8个研究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

  三、项目研究周期:2年。

  四、项目采取自行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由山东省医学会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评审。

  五、申报项目及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申请人须是山东省医学会会员,从事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及研究相关工作;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学术水平,有相关研究基础和经验;

  4.申报项目必须经单位同意,并按时报送规范的项目申请书;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6.获资金支持者需向山东省医学会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研究期结束时需按照申报时要求(论文或专利)进行结题并提交结题报告,原则上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表论文时须标注“受山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资金—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项目支持”。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打印版3,2019723日前报送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2019726日前,将有签字盖章的完整申请书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yxbky@sdu.edu.cn

  3.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应一致,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者或内容不一致者视为无效申报。

  七、项目评审及审批流程

  1.由山东省医学会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和学会批准后在山东省医学会网站正式发布。

  2.山东省医学会根据评审结果向申请成功单位下达项目批准通知,并按预算分年度划拨支持经费。

3.项目申请成功单位按要求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后由山东省医学会向其拨付经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项目执行书并出具合规票据的中标单位视为放弃资格。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88381089

 

 



 

附件【山东省医学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山东省医学会临床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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